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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溪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来源:万源市井溪镇人民政府     作者:井溪镇     发布日期:2022-02-10     点击数: 人次

一、党委书记

1.全面加强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并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镇党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4.建立健全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村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5.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党委班子会、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6.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7.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

1.强化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村(社区)和镇所辖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3.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的监督。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镇政府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积极主动落实工作责任。

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6.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通过相关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7.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督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推进辖区食品及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三、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镇长

1.协助党委书记、镇长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研究制定镇食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

3.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4.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5.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6.组织制定本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本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8.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党委委员

1.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

2.协助书记、镇长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3.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4.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五、其他班子成员

1.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

2.协助镇长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3.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4.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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