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民政局
关于征集万源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的公 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川民规〔2022〕8号)、《达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达市民发〔2023〕1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万源市民政局拟建立万源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院校、研究机构、行业组织等从事养老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员,均可纳入征集范围。评定专家分为环境类评定专家、设施设备类评定专家,运营管理类评定专家和服务类评定专家四类(具体业务内容参照《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划分评定指标体系》)。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定工作中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能够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无刑事犯罪和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二)在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技术规范,以及养老机构的建筑设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运营管理、服务标准、质量监管、人才培养、医疗服务、社工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积累或实务经验;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建筑、医疗、护理、社工、行政、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含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建筑、医疗、护理、社工、行政、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 具有丰富养老服务管理经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员。
(四)环境和设施设备类专家应具备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领域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以及3年(含)以上从事养老行业工作背景;运营管理类专家应具备5年(含)以上养老服务行业研究、监督或管理经验;服务类专家应具备5年(含)以上养老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五)具备与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工作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判断和沟通能力,并通过选拔程序的考核,能独立开展现场评定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有特殊社会影响力的,经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的除外),能胜任现场评定工作。
三、工作形式
(一)承担市民政局委托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重点根据《达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划分评定指标体系》等规定,对参评养老机构进行书面评估、现场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养老机构等级的重要依据。
(二)及时向市民政局提供养老服务相关信息和工作建议。
(三)视情为养老服务课题研究、科研评估、重要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达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
(二)专业成就佐证材料;
(三)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
(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认真填写《达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电子文档(含所需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万源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福利慈善科。
联系人:陈桂源,电话:8603592、15984754526,
邮 箱:513709360@qq.com
地 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长青路155号
附 件:万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申请表
万源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