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万源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公众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万源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4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政府大楼二楼212室(邮编63635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08765106@qq.com。
附件:万源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万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