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岗代表:
你在达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林下养殖旧院黑鸡产业,助推“天府森林粮库”建设的建议》(第55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森林“四库”等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达州市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决策部署,抢抓托底性帮扶政策机遇,依托万源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经济,拓展群众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关于“微调我市旧院黑鸡园区内错划的基本农田”建议
一是万源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在2007年经过乡镇逐村逐地块划定基本农田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三区三线”划定细则》,将全市范围内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其划定成果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复核、国家终审后,已于2022年11月形成最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二是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2号),此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目标为“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园区内现状为耕地,或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不符合基本农田调整要求,依照规定,无法进行调整;三是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市自然资源局已全面摸排全市范围内符合调整要求的基本农田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023年12月底将初步调整补划数据上报市、省、部进行审核,2024年4月初,自然资源部下发调整补划后的基本农田数据。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已初步结束,暂无法再调整基本农田。目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起草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待正式文件发布后,我市将按照新的基本农田管理规则优先考虑旧院黑鸡园区内的基本农田调整相关事宜。
二、关于“严格执行旧院黑鸡园区内的农业用电价格标准,降低旧院黑鸡养殖企业和养殖农户的用电价格”建议
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673号)中规定的用电价格标准,健全和完善销售电价体系,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目前,旧院黑鸡园区内实行的农业用电价格标准为0.506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0.4973元/千瓦时(1-10千伏)、0.4883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
因企业和养殖农户的用电价格为全省统一执行,暂无法调整,后续我市将持续对接上级用电价格政策,加强电价政策宣传,主动靠前服务,认真排查梳理农业生产用电落实情况,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用户,督促及时申请办理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确保用电户能享受到农业生产用电政策。
三、关于“解决林下旧院黑鸡养殖园区的园区道路”建议
为有效完善园区路网建设,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高园区的交通区位优势,根据《万源市“天府森林粮库”旧院黑鸡林下养殖产业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我市拟在旧院黑鸡养殖园区内建设4条园区产业道路及1条防火巡护道共计9.57公里,现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24年10月底前启动建设。
四、关于“深化产业融合发展”建议
一是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储备林政策,成功申报了万源市国家储备林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将林下养殖旧院黑鸡、林下种植中药材纳入项目产业规划中,共计规划88.31万亩,并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木材培育、森林抚育、林下经济及森林康养等,为绿色发展、森林碳汇集聚开发条件,着力将万源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二是依托当前旧院黑鸡产业基础,大力推进万源市“天府森林粮库”旧院黑鸡林下养殖产业示范建设项目提速增效,聚焦主体培育、鸡舍建设、加工厂提升等建设内容,创新探索林中养殖、林下种植、林内旅游等经济发展模式,充分释放森林空间潜能、盘活森林经济,深度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按照省、市“森林粮库”建设要求,明确发展方向、产业布局、支持政策、推进措施,紧紧围绕优势资源,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积极探索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路径,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