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市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进入政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各窗口单位实施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三)组织协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协调和督查审批项目的全程运行情况。
(四)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