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号建议
的办理情况
唐明川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督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第02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关系全市广大农民工家庭生计和社会大局稳定,对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整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成效稳中向好。
一、关于“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实施过程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对资金不到位或严重不足的项目要坚决制止”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聚焦属地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等监督内容,督促职能部门深入企业、项目工地一线排查,全面梳理欠薪情况,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体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政府工程项目工资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实施办法,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同时,实行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包案制度,主要负责协调分管部门主管的重大疑难案件,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国资办、市市监局、市总工会、人行万源市支行等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凝聚治理欠薪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监管手段不完备、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受理并查处职权范围内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从严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持续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直接发放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四是加大对招投标过程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对招投标过程监督检查,严格审查招投标单位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落实全过程资金监管,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二、关于“优化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办法,杜绝“久拖不决”“未结算未支付”等常用拖欠借口理由”建议
我市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及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6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我市将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有效解决工程款“久拖不决”“未结算未支付”等问题。
三、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相关部门对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流向加以监督,切实将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卡支付等制度落到实处,对将农民工工资挪作他用的加以严惩”建议
一是建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分离,督促各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二是通过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季度排查和书面材料审查等方式,加大对企业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持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机制,按部门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按规定移交建设施工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处理源头性案件,有针对性的解决讨薪欠薪问题。三是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严格依法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减少拖欠工资行为发生。
四、关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各相关部门就农民工欠薪事宜快速处理,优先执行”建议
一是建立检察院、法院、司法、公安、交通、住建、水务、教育等19个部门为成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凝聚整治工作合力,有效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二是出台实施《关于印发万源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结合劳动用工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全面排查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规范企业及用人单位用工。
五、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建议
一是依托“春风行动、3.15”等重大活动,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力度,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万源电视台、“万源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向农民工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劳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组建宣传小队、执法人员走进营业性娱乐场所、厂区、在建工地等涉及农民工的地方,面对面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现宣传全覆盖,着力提高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三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维权电话(0818-8730315),并畅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33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等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功能,多渠道受理农民工述求,切实解决反映的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市人社局 秦川 138828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