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
  • 作者:万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4-01-18
  • 点击数:人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万源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170余场及时回应了公众关注,满足群众了知情权,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46条。

    (二)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要围绕交通治理、重点场所管理、执法规范、内部监督等领域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做好定期巡网、内容监测等日常工作。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组织专人运营本局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进一步畅通警民互动交流渠道。

    (五)监督保障。对于有群众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局督察大队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引入社会监督力量,成立警风警纪监督员队伍,对全局警风警纪、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5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114

    行政强制

    5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不足:本局公开平台影响力不大,信息受众面不够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专职人员;专项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改进措施:依法运用“两微一抖”等载体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受众面,提升公安平台影响力;逐步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公开等工作流程,配备专职人员;加强能力培训,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利用外出考察机会学习先进经验,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万源市公安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