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万源市2024年第4批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2024〕第7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第4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白沙镇荆桥铺村3、5、8组,黄钟镇桂家河村3组,面积约13.3715公顷。
具体范围、面积和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2024年第4批建设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第(五)项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2024年3月7日起,万源市国土勘测规划队、土地统征整理中心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本公告时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