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以下简称“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防止返贫致贫基金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益性、救助性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帮扶救助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使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第三条 防止返贫致贫基金实行动态管理,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遵循“应助尽助”原则,实行差别化救助。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四条 防止返贫致贫基金来源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救助资金、市财政投入资金、托底帮扶资金、东西部协作分红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合规资金及基金收益。
第五条 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的募资规模为500万元,当基金规模低于300万元时,由防止返贫致贫基金专户管理部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财政及时补充。
第三章 救助对象及标准
第六条 救助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三)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第七条 救助标准
(一)对患病的救助对象,在万源市域内住院、依规转诊至市域外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的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仍较高,易返贫致贫的,个人承担部分给予适当救助。从年度累计(申报之日倒推1年,下同)自付医疗费用在1万—3万元(含3万元)的,给予自付部分的70%救助;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在3万—5万元(含5万元)的,按3万元的70%给予救助外,超出部分按80%给予救助;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按3万元的70%给予救助外,超出部分按9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未依规转诊至达州市域外住院人员,救助比例均降低20%,最高救助金额不变。
(二)对家庭有公办高中(含中职)或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研究生)就读的学生,对因灾因病或突发意外等因素造成学生上学困难的,在享受助学贷款、助学金、教育扶贫救助基金、雨露计划等相关救助政策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仍较高,易返贫致贫的,每生每年一次性救助1000元。
(三)对因灾、因生活困难等原因,造成唯一住房无安全保障,且住房保障政策不能覆盖的,根据房屋等级、改造方式等,给予适当救助。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C级危房整治维修1.5万元/户;D级危房新建或购房的按照每人补助2.5万元,最多补助6人,每户不超过15万元进行补助。
(四)对因灾(疫)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刚性支出骤增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在实施其他部门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救助措施后仍存在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乡镇(街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认真研究确定申报救助意见,明确救助金额,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报市级行业部门研究,根据实际困难确定救助金额,原则一年只能救助一次,且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户。
第四章 救助程序
第八条 救助程序
申领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市乡村振兴局审定后从基金专户中通过打卡拨付”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填报《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卡复印件1份。
(二)村级初审。申报对象将申请表、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初审,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级公示的程序,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基金救助相关条件及救助标准。
(三)乡镇(街道)复审。村(居)委会初审后,将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及村级初审资料交由所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按照入户核查、党委会研究的程序核查复审,复审通过后建立台账,并汇总报市乡村振兴局。
(四)市级审定。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等涉及的行业部门共同审查拟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并核定在本部门已享受救助金额,再由市乡村振兴局根据政策标准审定基金救助金额。
(五)拨付发放。由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审定金额打卡直发至救助对象(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九条 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接受社会捐赠。
第十条 市财政局根据基金的募集、使用等情况,负责财政资金的投入及基金的监管。
第六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一条 各乡镇(街道)、村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对其救助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第十二条 市乡村振兴局应加强全市受助对象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和基金使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的跟踪监督,对违反规定使用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15日。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局承担。
附件:1. 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申请表(医疗救助类)
2. 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申请表(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类)
附件1
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申请表
(医疗救助类)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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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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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类型:医疗救助 | |||||||||||
申请救助金额(元)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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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 开户行 |
| 社保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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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一、家庭基本情况。我家庭于XX年XX月因病纳入为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口XX人,确定为监测对象时家庭人均纯收入XX元,XX(乡镇或村干部)协助XX(生病的人)通过金事通APP查询,XX(生病的人)未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已在XX保险公司购买了XX商业医疗保险),详情见附件(将查询保险截图)。(修改原因:在基金的运行中发现,有个别监测户在务工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但是万源市本级是没有机构可以查询,只能通过乡村干部协助本人网上查询购买情况,具体查询方式附后,堵住防返贫基金错发) 二、医疗情况。XX年XX月我被XX医院诊断为尤文肉瘤(恶性肿瘤),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总费用XX元,医疗报销XX元,个人累计自付XX元;其中: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住院医疗费用XX元,医疗报销XX元,个人自付XX元;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住院医疗费用XX元,医疗报销XX元,个人自付XX元。 三、医疗报销情况。医保报销XX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X元,防返贫基金补助X元,防贫保X元,商业保险报销X元,各类救助补助X元(包括民政临时救助等)…… 四、基金资助。家庭医疗支出骤然增加,靠自身能力无法支付个人自费医疗费用,特申请万源市防返贫致贫基金中的医疗救助,请予审核。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级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局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医保局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民政局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其他行业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村振兴局意见: |
填表说明:1.该表用医疗救助类对象。2.申请人原则上为患病者本人,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家庭其他成员代为申请。3.村级意见栏要写明核实申报的意见,由村(社区)支部书记签字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4.乡镇意见要写明核实申报的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并加盖政府公章。5.医保局核实医保报账金额;卫健局核实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金额;民政局核实救助金额;商业保险赔付情况由患者本人提供商业保险赔付单,由经办人核实后写明赔付金额;乡村振兴局核实需基金救助的金额。6.其他特殊情况,如有第三方责任赔偿等,相关部门参与核实并签写意见。
提供资料:1.医保结算清单原件(如有遗失,需到就诊医院或医保窗口打印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2.乡镇(街道)、村(社区)评议相关会议记录,公示照片。
附件2
万源市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申请表
(教育、住房、临时救助)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家庭人口数 |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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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类型(教育、住房、临时救助) | |||||||||
申请救助金额(元)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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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 开户行 |
| 社保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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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一、家庭基本情况。我家庭于XX年XX月纳入为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口XX人,确定为监测对象时家庭人均纯收入XX元。 二、教育(住房、其他)情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政策享受情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基金资助。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级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行业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村振兴局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该表用教育、住房、其他救助类对象。2.申请人原则上为户主或当事人,必须本人签字。3.村级意见栏要核实申报的意见,由村(社区)支部书记签字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4.乡镇意见要写明核实申报的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并加盖政府公章。5.行业部门核实相应类型的政策已享受情况;乡村振兴局核实需基金救助的金额。6.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相关部门参与核实并签写意见。
提供资料:1.教育要提供乡镇(街道)村(社区)评议相关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学籍证明。2.住房要提供乡镇(街道)村(社区)评议相关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危房鉴定报告等其他相应作证资料。3.临时救助要提供乡镇(街道)、村(社区)评议相关会议记录(会议上必须要审定出救助金额并公示)、公示照片、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其他相应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