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经信局 达州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建〔2023〕113号)、《达州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企业培育、助企纾困、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经信〔2024〕4号)和《达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建〔2022〕80号)文件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万源市经信局会同万源市财政局对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认真会审后认定,现将万源市元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符合该项资金申报条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贴息企业名单
万源市元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万源市太一蜂业有限公司、万源市龙强建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万源市川祥石业有限公司、万源市利源鑫石业有限公司、万源市迪怩司食品有限公司、万源市源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符合该项资金申报条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7天(7月8日-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14日17:00前向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书面反映有关情况。
三、联系电话
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0818-87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