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33号)要求,我市将在城区组织开展“9.18”抗战纪念日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
二、防空警报鸣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鸣响3分钟。
三、请广大市民听到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