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FD—2019—002
〔2019〕第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原达州市福鑫冶炼有限公司焦化厂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风险管控区:
地点:原达州市福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关闭地块(所在地:万源市沙滩镇五村二社)。
范围:原达州市福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全部区域(面积:40.7亩)。
污染物类别及程度:多环芳烃、萘;局部区域污染严重。
土地使用权人:原达州市福鑫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二、在管控区内:
禁止种(养)殖活动;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各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向风险管控区排放污水;禁止在风险管控区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及与风险管控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通告规定;如有违反,依法予以查处。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