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金出借和担保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为了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暂行条例》、《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达市国资委发〔2020〕66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市属国有企业实际,起草了《万源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后,经财政局相关股室多次修改,又通过财政局行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修改,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再次修改,同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正式稿件。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三)《企业国有资产暂行条例》
(四)《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达市国资委发〔2020〕66号)
四、措施说明或者争议问题的协调情况
以《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达市国资委发〔2020〕66号)文件为依据,结合万源实际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我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监督管理规定。
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1、市属国有企业出借资金的限额;
2、市属国有企业出借资金和担保行为审批程序;
3、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范企业借款和担保行为具体制度;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