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性财税规范性文件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釆购工作。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实施意见。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和经营管理、国土开发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城建、国土收益的监缴入库,办理资金预决算。负责政府性投资概、预、决(结)算评审和投资工程监管监查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和会计委派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财政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保密、信息、信访工作。负责“金财工程”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安全传递;承担全市“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制定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指导股室或业务部门的财政信息网络管理相关技术性工作。
(二)国库股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补充规定和实施意见;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事项;负责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的核算;负责全市预算执行,分析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汇总部门决算,编制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的核准、备案事项;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
(三)预算股
拟订全市财政体制和预决算管理制度;拟订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并调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编制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汇总年度地方预算;拟定市级与市以下地方政府间分配政策,负责市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办理中央、省、达州市与地方财政结算事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四)行政政法股
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负责掌握对口联系部门主要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对口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制定对口联系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对口联系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对口联系部门的财务决算。
(五)教科文股
负责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掌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归口管理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制定归口管理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归口管理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组织预算的执行;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的财务决算。
(六)社会保障股
制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和相关资金的分配;对社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掌握对口联系部门主要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对口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制定对口联系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对口联系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对口联系部门的财务决算。
(七)经济建设股
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管理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和粮油、肉食价差补贴、城市公用等专项补贴;监督市级技改资金、高风险投资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贷款贴息资金及其它资金的使用。负责掌握对口联系部门主要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对口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制定对口联系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对口联系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对口联系部门的财务决算。
(八)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
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投融资政策;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拟投融资的项目建议;划拨投融资资金,负责财政投融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适时对投融资项目进行效益分析和考核,监督财政投融资项目的经营管理,负责财政投融资应得红利的收缴。组织对财政性投资项目概、预、决算的评审,并作出评审批复。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和基本建设投资体制改革的研究;参与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和中长期计划的研究制定;负责制定和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稽查报告中涉及财务事项的协调处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建设基金,拟订相关管理部门基金收支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建设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及时收缴和拨付基金,并监督使用。管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研究基本建设贴息政策,核定并办理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负责管理基本建设储备基金。参与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研究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九)会计股(财税法规股)
管理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提出全市会计改革政策建议;组织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职称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联系会计事务中介机构;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协调有关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的解释和上报工作;审议其它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条款;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进行税政检查;管理、监督税收减免和提退事项。
(十)企业股
研究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并提出建议意见;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办理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管理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和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股份制改革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农业股
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
负责掌握对口联系部门主要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对口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参与制定对口联系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对口联系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监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核对口联系部门的财务决算。
(十二)万源市财政监督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强化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和措施。监督检查全市财税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工作,提出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意见。会同有关股室监督检查全市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全市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组织对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核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受理对违反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查处重点违法违纪案件。
(十三)万源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负责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承担预算内外财政性资金、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等资金的集中核算与管理。定期编制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季报及决算报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并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四)万源市人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和法规宣传解释工作。参与研究全市和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立项及收费标准的确定,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征管和监缴入库。统一监督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五)万源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
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和年度财务决算、竣工决算的审核工作。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对招标文件、标底和前期征地、拆迁费用等进行审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及工程采购和财务核查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咨询及评价工作,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价。负责财政部门委托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罚取证、核实和提出初步意见。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负责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经费。
(十六)综合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参与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及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财政改革规划,负责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监督和管理住房资金;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相关管理工作;拟定并执行彩票管理制度,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七)资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及政府资产报表汇总审核;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审核。
(十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及评审专家的抽取;负责审核全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审批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九)债金股
负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日常财务监管;财政金融奖补、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发放及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及监管;负责金融方针的贯彻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保险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与政府职能部门、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调工作;负责准金融机构的资格初审、设立、变更、退出和备案等工作;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收集、上报、协调等工作。
(二十)结算中心
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底和前期征地、拆迁费用等进行审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采购评审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性工程新增工程量和设计变更的复核;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咨询及评价工作,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价;负责财政部门委托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结)算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东关路122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622314
六、负责人姓名:罗远兵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