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达州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四)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区域内收养子女的登记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党建办)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信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并监督中央、省级、达州市级和万源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社保医保、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相关部署和要求。承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日常事务。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发展党员。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
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社会捐助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相关具体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和儿童保障股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全市区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市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内收养子女的登记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会福利和区划地名股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执行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监督管理地名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指导全市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万源市行政区划图。
(五)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达州市情、万源市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六)婚姻登记处
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七)万源市救助管理站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老人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在华无人照顾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
(八)万源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负责协调落实本市各项孤儿保障政策,指导乡镇、社区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工作。
(九)万源市城乡低保福利办公室
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各项低保福利制度。
(十)万源市慈善事务管理中心
在本行政区域内举办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贫济困,公益救助,慈善宣传以及在本地举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和各种机构提供帮助,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服务。
(十一)万源市殡葬管理所
管理殡葬事宜,殡葬改革。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长青路155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622642
六、负责人姓名:蔡仕权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