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提出的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管理国家、省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重点项目、项目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广电、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或转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战略;审核和转报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市公路、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六)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七)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负责与中、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工作衔接。
(十八)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办公室、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洁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目标管理、文秘、电子政务、公文运转、会议组织、接待、政务信息、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文件、材料;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内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机关人事管理、劳资、公务员考核及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机关党务、纪检信访、党风廉政建设日常事务及材料收集报送工作。
(二)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国民经济综合股
研究提出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在内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形势,做好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及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预警;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平衡规划。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产业和经贸投资项目,并负责其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三)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股
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考察、筛选、论证、申报等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对重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协调、指导;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环境资源能源股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选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统筹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转报能源项目,负责审查所有项目中有关节能的设计方案。
(五)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体改股
组织参与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负责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全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要专项经济体制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负责机关内审工作。
(六)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根据市场价格总水平及价格波动变化幅度,提出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建设,根据国家价格听证目录组织价格听证,承担列名管理的重要工业品、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能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的成本监审、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价格、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和政策,制定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和旅游等服务价格;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和审验;负责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工作,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的收费;协调有关价格、收费争议。
(七)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监管股
负责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监察和招标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比选会)进行监督。
(八)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
承担由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九)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及群团工作。
(十)万源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研究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发展前景和趋势,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和结构、资源配置等重大经济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局等综合经济社会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拟订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市域资源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及时收集、筛选、整理、传递市内外的经济、社会信息,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经济综合部门参考。为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建设决策问题进行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活动,提供综合研究分析材料。指导各种行业项目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编制及项目审查与评估等工作。
(十一)万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法规、制度;制定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协调组织军民通用维修装备、器材、保障设施及部分通用装备征集征用等战时装备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转报、安排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承办省、达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和万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物资储备管理股
拟订粮食、战略物资购销及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粮食、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粮食、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粮食、战略物资储备预警、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
(十三)万源市价格认证中心
履行刑事案件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工作。
(十四)万源市天然气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天然气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市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综合平衡;检查全市天然气勘探开发、综合利用等政策执行情况;研究并协助争取天然气项目、用气指标、优惠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天然气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等;承担原万源市川东北天然气项目协调办公室职责。
(十五)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流通检查股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承担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和年度核查工作;对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处理全市粮食经营活动违法违规案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万源市以工代赈办公室
贯彻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储备、论证、可研、规划和项目计划的编报、衔接、下达,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争取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检查、验收;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工作。
(十七)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财务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
(十八)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委财经办秘书股
研究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平衡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申报和管理乡村振兴、卫生、文体旅、及产业项目。统筹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副、独立工矿区等工作,统筹推动形成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格局的措施建议并实施。承担市委财经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财经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河西农场大厦2楼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622517
六、负责人姓名:陈思永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