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年鉴工作;负责目标考核、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群众接待等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党建办。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部署和要求,拟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协助目标考核、督察督办、效能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财政所。负责政府采购、机关后勤、各类政策性保险工作等方面工作;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进行乡镇财务管理等。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贵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理村(社区)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贵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四)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经信、交运、发改(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级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编制目标规划,实施任务分解,开展绩效管理考评;对辖区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工地道路扬尘、畜禽养殖、焚烧垃圾、秸秆烟尘及其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负责住建、村镇规划、危改人居、征地拆迁、土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工作。协助煤矿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六)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武装、交管、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负责协调辖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七)依法治理办公室。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对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向上级综治组织和本地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和督办建议。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联网应用。对辖区内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进行督导、检查、督办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基层平安细胞创建。落实实有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等事项的解决。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基层组织学法、懂法、用法。指导辖区内各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民宗、教科、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强化便民服务中心干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老协、科协、卫计、文体旅、关工委等方面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十)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商务、投促、工商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等方面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十一)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就业、劳动保障、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等方面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十二)纪委(监察室)。负责群团组织日常具体工作;负责统战、政协、纪检监察、督察督办、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纪检)、“阳光村务”等方面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十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供销、茶叶、农技服务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惠农政策补贴、农业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沙滩镇上街29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930360
六、负责人姓名:马映兰 党委副书记、镇长